7、如何理解侨联组织的时代主题?
中央《侨联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侨联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党的十八大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开启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承载着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向往,昭示着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美好前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共同的目标需要共同的力量,共同的愿景需要共同的奋斗。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彻底结束旧中国内忧外患、积贫积弱的悲惨命运,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取得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使中华民族以崭新的姿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一切都离不开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奋斗。
侨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结,是党和政府联系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纽带,是团结服务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群众组织。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开展活动,是侨联组织发挥作用的根本遵循,是侨联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保障,侨联组织要把工作放到全局中去部署、去开展,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自觉追求和实际行动。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也是侨联工作的时代主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更加需要海内外中华儿女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共同奋斗;更加需要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发挥独特作用,作出重要贡献。
侨联要团结引导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发扬热爱中华、振兴中华的爱国爱乡光荣传统,把民族的梦想、祖国的梦想化为个人的梦想、家庭的梦想,把自己的发展和人生的追求融入祖国的发展和民族的追求,以我们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努力奋斗汇聚成实现民族梦、祖国梦的磅礴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独特贡献。
8、如何理解侨联组织的立会宗旨和基本特征?
中央《侨联意见》提出,“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坚持群众性、民间性、涉外性、统战性”。这里提到的“以人为本、为侨服务”就是侨联组织的立会宗旨,“群众性、民间性、涉外性、统战性”就是侨联组织的基本特征。
《宪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这是侨联立会宗旨的根本依据。《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和地方归国华侨联合会代表归侨侨眷的利益,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三条规定,“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归国华侨联合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这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中国侨联和地方侨联代表归侨侨眷利益,肩负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责任。侨联组织只有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更好地调动广大归侨侨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更广泛地联系海外侨胞,不断增进海外侨胞与祖(籍)国和家乡的感情,才能更加充分地激发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祖国现代化建设的创造热情。
群众性、民间性、涉外性、统战性有机统一的基本特征,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侨联组织最基本的特点。群众性体现在侨联是党领导的侨界群众组织,决定了侨联的政治方向和组织基础;民间性体现了侨联工作的活力源泉,决定了联谊方式、工作渠道更加灵活;涉外性体现在侨联工作的重点在海外,决定了侨联团结联系海外侨胞开展公共外交、民间外交的任务;统战性体现了侨联工作的战略任务,决定了以推动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为目标,不断促进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群众性、民间性、涉外性、统战性是有机整体,不可分割。侨联工作必须立足群众性、坚持民间性、深化涉外性、把握统战性。